出租车不打表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5-02-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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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车牌为“湘N3058”的出租车不打表收费。据该群众反映,2月25日下午3时,他乘湘N3058出租车从黔城汽车站到飞龙超市,平时打车只需要5元左右,但是该出租车司机要价10元。当时他要求该出租车驾驶员打表,但是驾驶员听到他是外地口音,没有理会他。接到投诉后,市运管部门立即对该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调查询问,该驾驶员承认了未打表收费的行为。运管部门责令该驾驶员退还多收的钱,并向乘车群众道歉,同时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对该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进行扣分。针对出租车不打表行为,运管部门将在节后继续进行从重打击。
运管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出租车驾驶员不愿意打表收费,乘客要记下车牌和发生时间以及行车路线,必要时可留下影像资料作为举证的证据,运管部门一定据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