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臭氧量值传递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2 03:09
信息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质控要求,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了全省臭氧量值传递技术方案,规范不同级别臭氧量值传递设备的运行环境条件、安全、校准要求,同时,分区域对各市州的臭氧校准仪进行臭氧量值传递。洪江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10日完成了臭氧量值传递工作。
臭氧量值传递工作今后将作为一项常态化的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措施来推进,以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为更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