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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洪江市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市委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洪江市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洪江市委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2日


 洪江市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和
优化经济环境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上级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意识为重点,采取社会监督和组织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健全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机制,促使机关单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优良、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着力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评议对象
   全市46个行政机关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即: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经济局、市公安局、市检查院、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_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市移民局、市电力局、市房管局、市经管局、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公路局、市药监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运管所、市卫监所、市疾控中心、市电信公司、市电力公司。
    三、评议内容
    1.行政效能。按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活力”的原则,看施政水平和行政能力。
    2.行政审批。按照“精简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的要求,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效果。
    3.行政执法。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看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4.政风建设。按照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求真务实的要求,看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队伍素质和服务意识。
    5.政务公开。按照“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要求,看政务公开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6.检查收费。按照上级有关继续综合治理“四乱"现象的政策规定,看是否遏制了“四乱”现象。
    7.诚信建设。按照“诚实守信"的要求,看是否存在“信用缺失”行为。
    8.廉政建设。按照上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看是否存在不廉洁的行为。
    四、步骤方法
    1.步骤:整个评议活动分面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各界聘请100名评议员(党代表15人,人大代表20人,政协委员15人,部、委、办、局、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30人,企业代表20人),召开评议活动动员大会和评议员会议;电视台公布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围绕评议活动进行舆论造势;受评单位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学习讨论,召开部门评议动员会。
    (2)社会调查阶段(5月一10月)。各受评单位根据8项评议内容,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市优化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卷测评表及铡评公告,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对受评单位的测评打分,并会同有关监督部门开展调研巡访活动,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通报。
    (3),集中评议阶段(11月)。全体评议员对各受评单位进行评议;进行社会问卷测评;市级领导对受评单位进行监督测评;综合投诉中心考评情况。在此基础上,市优化办对评议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
    (4)总结通报阶段(12月)。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议活动总结通报大会,通报评议结果,落实有关奖惩措施;各受评单位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结果。
    2.方法:整个评议活动采取社会问卷测评、评议员评议、市级领导监督测评和投诉中心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测评。社会问卷测评,由市优化办在新闻媒体公布本方案,然后从邮局向各单位邮寄社会问卷测评表和设立测评点进行测评,参评群众根据本方案填好测评表,再通过邮局寄回给市优化办或当场回收。评议员根据本方案确定的8项内容进行评议,送交或邮寄给市优化办;市级领导根据本方案确定的8项内容进行监督测评;投诉中心对投诉受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市优化办将4个层面的测评结果按《评议细则》的规定换算成分值,考评积分为100分,其中,评议员评议的分值占总评分的40%,社会问卷测评的分值占总评分的20%,市级领导监督测评的分值占总评分的30%,投诉中心考评分值占总评分的10%。
    五、奖惩措施
    对受评单位的评议结果进行综合排位,并向社会通报评议结果。对评议结果总分排在前5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对评议结果排最后一名的单位黄牌警告,重点管理,取消年度目标管理评先资格,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评优、不得提拔;对连续两年评议结果排最
后一名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就地免职或引咎辞职:属条管单位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和组织调整。
    六、几项要求   
    1.受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受评单位必须把评议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大领导力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抓好落实。
    2.评议员要客观公正进行评议。评议员要正确把握评议内容,严肃评议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评议活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
    3.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洪江电视台对评议活动要进行全程跟踪,对已经市优化办审核过的正反典型予以公开报道,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附:洪江市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活动实施细则
附件


    洪江市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和
    优化经济环境评议活动实施细则


    为确保评议质量,根据《洪江市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评议活动的评议细则,请各受评单位和评议员遵照执行。
    一、评议的具体内容
    1.行政效能。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2002]10号文件精神和《洪江市机关效能建设和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及《洪江市公职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试行)》;是否按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活力,,的原则,建立健全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期办结、绩效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否存在政令不畅、有禁不止、拖拉推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纪律涣散、作风不实等问题。
    2.行政审批。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否按照“精简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的要求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把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存在审批环节过多、程序复杂、无据审批等问题。
    3.行政执法。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否按照“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原则和“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执法要求,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逐步开展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罚款“罚缴两分离”;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多头执法、徇私枉法等问题。
    4.政风建设。是否按照全一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求真务实的要求施政;是否坚持民本意识的为政理念,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加强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恶劣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否克服官僚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政令畅通;是否经常坚持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5.政务公开。是否按照“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要求,推进公开制度和社会承诺制度的健全落实,在推行政务公开全程代理制方面是否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提高代理工作的透明度。
    6.检查收费。是否按照上级有关继续综合治理“四乱”现象的政策规定开展工作;是否对所有的检查行为进行“回头看”,实施的检查是否有利于引导和规范被检查对象按市场经济法则运行、发展;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推行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登记卡制度,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降标的降标,对关系企业合法权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性收费逐步实行听证制度;是否存在任意检查、违规检查、多头交叉检查现象;是否存在巧立名目、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索拿卡要行为;是否存在随意冻结市场经济主体的帐目,随意扣押财务和影响经济主体正常经营秩序的问题。
    7.诚信建设。是否按照“诚实守信"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文化环境,逐步建立以道德为支撑、监督和奖惩手段为保障的信用制度;是否存在施政失信于民.尤其是单位长期拖欠银信债务、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借款及干部职工“赖、拖、逃”银信债务等“信用缺失”行为;是否重视单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乱设帐,不造假帐。
    8.廉政建设。是否按照上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廉政工作机制;是否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廉洁自律和公仆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侵蚀;是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是否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敢于查处、纠正;是否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发生在本部门本单位的“损坏”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评议的指标分值
  1.评议员和市级领导对各单位8项评议内容按百分制记分法进行评议。参评人员对每项指标按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测评。
    ①行政效能15分。满意15分,比较满意11分,基本满意为7分,不满意为2分。
    ②行政审批15分。满意15分,比较满意11分,基本满意为6分,不满意为2分。
    ③行政执法14分。满意14分,比较满意10分,基本满意为5分,不满意为1分。
    ④政风建设14分。满意14分,比较满意10分,基本满意为5分,不满意为1分。
    ⑤政务公开12分。满意12分,比较满意8分,基本满意为5分,不满意为1分。
    ⑥检查收费12分。满意12分,比较满意8分,基本满意为4分,不满意为1分。
    ⑦诚信建设9分。满意9分,比较满意6分,基本满意为4分,不满意为1分。
    ⑧廉政建设9分。满意9分,比较满意6分,基本满意为4分,不满意为1分。
    2.社会问卷测评采取综合评议,参评人员对各单位按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分值设置分别为100分,70分,40分,10分。
    3.投拆受理情况考核评分表附后。
    三、评议指标定性标准
    1.满意:该项指标按要求、进度、质量和标准完成得很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或该项工作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其经验被上级优化办正式推广。
    2.比较满意:该项指标按要求、进度、质量和标准完成较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或该项工作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其经验被本市优化办正式推厂。
    3.基本满意:该项指标按要求、进度、质量和标准能基本完成,社会效果一般。
    4.不满意:该项工作没有按要求、进度、质量和标准完成,社会效果较差。
    受评单位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和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与事,凡经市优化办查实的有效投诉,或被市以上通报批评以及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市优化办以文字形式通报。
    四、对评议员的基本要求
    评议员和参评人员必须珍视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评议资格和荣誉,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己任。积极主动地参与评议活动。
    1.要深入实际,坚持原则,刚正不阿,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履行孥评议职责。
    2.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素质,确保评议工作规范、科学、公正、有效。
    3.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和收集受评单位落实8项指标的情况。要广泛收集和了解社会各界群众对受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归纳,对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尽可能地核实清楚。对发现的行政过错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及时向市优化办反映,并协助市优化办调查。
    4.要经常与优化办保持联系,相互交流有关信息,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5.要遵守评议活动纪律,自始至终参加评议活动,不得请人代替自己参加评议活动。
    6.要严于律己,廉洁正派,不得参加受评单位的各种吃请和其它消费活动,不得以评议员的名义要求受评单位满足个人的不正当要求。凡违反评议活动纪律,存在不廉洁行为的,市优化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评议员资格。
    7.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严守评议纪律,独立评议,注意保密。具体评议时,要根据测评表逐项评议,不得空项;对每项评议指标的四个等次,只需在一个等次中打“√”.若在两个以上等次打“√”,视为无效。

新闻录入:龙飞翔    责任编辑:龙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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