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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23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8-04 11:07 信息来源:洪江市司法局

今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怀化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下一心、积极作为、充分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组织司法行政干警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办“洪江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集中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今年来,全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等各项中心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参与湘中源陈某其案处置、征地拆迁、雪峰山与黔阳古城合同解除、原黔阳行署地块收回、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专班等工作,协助政法委成功调处安江镇秀州村挂壁通组便道坍塌事件、塘湾镇狂躁症艾滋病患者婚姻纠纷、21名农民工进京上访讨薪纠纷、安江镇大桥村段猛儿子在长沙某高校突发死亡事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

(二)注重协调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90余次。3月和6月,市委党校举办了“洪江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了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会,审议通过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洪江市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工作方案》。有力有效开展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按时清零。扎实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时向怀化上报本市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线索5条。

(三)强化服务保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树立法治思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微宣讲,着力抓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今年来对市乡两级各类合同、纪要、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70余次。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5件,办结案件6件,其中2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件撤销并责令重做、1件责令履行,1件维持;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审结8件,4件驳回起诉,4件移送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以洪江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3年5月开展全市湖南智慧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录入工作,完成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9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份的网上录入工作。2023年3月7日开展2023年上半年湖南省行政行政资格执法考试,洪江市共407人参加考试,250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61%。

(四)推进法治惠民。深化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1”专项行动,开展“进园区、联商会、访企业、解难题”、“千所联千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大排查、找问题、补短板、促发展”等系列专项活动,集中开展涉企执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司法行政服务等,一对一走访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工地,印发资料汇编,目前已走访企业近二十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走基层 惠民生”主题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台次。完成湖南星星律师事务所、三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市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注册工作。目前为止,累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6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民事案件59件,法律帮助案件134件。成功申报2023年“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者一名。截至目前,共办理266件公证事项,其中上门办理20件,核实公证材料23件,涉外公证事项12件,法律援助4件。

(五)突出普法创新。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聘用15名大学生为基层司法所专职普法副所长。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法治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街道,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治专题讲座和集中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霸凌专题讲座,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胜利召开全市国家机关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评议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筹备会。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共同讲述普法新故事,结合“黔阳剪纸”创作的“非遗”法治文化产品《以法为盾护家园》被省厅《“湘”遇非遗 法治同行作品选集》收录。1月以来,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开展法治讲座30余场,集中宣传30场,赠送法治文化纸巾、法治文化环保袋各3000余包(个)。

(六)守护安全发展。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6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人,解除社区矫正28人,衔接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256人,在册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1572人。今年以来,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73件。未发生因监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智慧矫正中心”项目通过省司法厅验收,正等待司法部验收。安江司法所远程探视系统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用,洪江市“远程视频探监系统”成功受理申请81人次。针对服刑人员困难子女情况属实的,已汇总成册上报怀化市司法局,8月底前完成“情暖高强·关爱孩子”活动。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月18日组织开展全市乡(镇)人民调解员培训,至目前为止,我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210次,共调处纠纷693起,其中达成口头协议303起,达成书面协议390起。2023年1月-2023年3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纠纷126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目前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加上省、怀化市将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量大、任务重,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公证处工作人员少,专业要求高,人才储备有不足;法律援助案件群众需求大,社区矫正工作繁杂,实际办案人员不足;法治人才紧缺,法治建设等工作开展受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抓好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工作。

(二)着力强化统筹协调,精准定位强服务。推动落实《法治洪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洪江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洪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年度法治建设任务。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学习,确保法制机构队伍有人力、有能力开展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健全程序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继续抓好大学生“送法下乡”及湘遇非遗工作。策划好2023年度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及宪法宣传周活动,顺利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任务。

(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竭尽全力保稳定。继续做好洪江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4-12月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继续加强司法所模范化、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涉企纠纷调处工作。聚焦司法所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四)始终突出精准发力,创新方法提质效。全力提升案件质量,组建新一届法律援助办案团队,强化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办案力量。大力开展援助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将主题专项宣传与参与社会服务宣传相结合,将网络渠道宣传与社会实践宣传相结合。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认真开展好“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引导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化解。积极配合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主动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

(五)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建好队伍树形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突出抓好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整体素质。采取“以老带新”和“送出去培训”的办法,加大对年轻人的培养力度,促进这一群体脱颖而出,尽快成长为我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中坚力量。积极和上级部门汇报衔接,踊跃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