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3 10:49 信息来源:洪江市茅渡乡政府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秘档案、信息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站所及乡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抓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人员:易素君、曾阳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蒋凯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财政所
发展乡域经济,积极培植财源;完成各项财税任务,制定全乡财政预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按时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确保全乡各核算单位财务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
人员:谢岩山、谭喆、潘啸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民政办
承担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及补助费管理、发放;负责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及灾害的查灾、报灾、救灾;承担村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按申请城乡大病救助程序进行审核、呈报,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负责全乡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管理及低保金管理、发放;协助上级残疾人主管部门,做好残疾人的管理。
人员:田春、邓璟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负责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农村各项财务制度,搞好资产评估管理;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签订、签证、调解和仲裁;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统计分析农村经济收益情况,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关系;咨询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搞好农村劳动力跨域劳务输出。建立劳动力资源基础台账,为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社保关系的接续和转移;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市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余芳燕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6、统计站
完成国家统计调查的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指导本乡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农村基础统计工作建设,健全本乡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建立健全乡统计信息网络。
人员:朱磊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7.综治办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调委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人员:唐宏林、刘艳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8.司法所
协助乡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或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参与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刘芸芸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9.计生办
紧紧围绕“三为主”,开展“三生”服务,保证上级下达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计生方针政策,开展经常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培训;加大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从严控制违法生育;按时按质上报各项统计报表,保证统计质量,档卡规范,资料完善,动态管理;认真落实群众咨询、来访;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推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提高乡村两级计生例会质量,保障工作信息畅通。
人员:杨运来、张英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0.国土所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蒋才斌、段祖裕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1、文化服务中心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乡文化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批准,组织实施;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广播、有线电视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
人员:袁明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2、水利管理站
负责水利工程、水利建设的规划、测量、设计和施工;负责乡镇水利、水电、电力排灌,小型水库等设施的管理,当好防汛抗旱的参谋;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利用水资源,发展水利经济,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杨建军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3、畜牧水产工作站
研究拟定全乡畜牧业和渔业发展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渔业法》及乡党委和政府有关渔业的方针、政策。提出全乡畜牧业、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根据授权管理全乡畜牧水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全乡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及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水产养殖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普及。承担上级部门水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人员:杨运来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4、动物防疫站
负责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负责畜牧业生产信息的统计和畜禽养殖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报告,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助乡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疫病扑灭工作,负责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协助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和其它执法工作;负责对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相关车辆、场所等进行全面消毒;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人员:杨运来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5、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农业经营活动。配合农业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各种农业资源。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种农业违法案件。完成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的推广、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的技术状况检验,机具维修和农业机械用油的储备和供应工作;推广经过实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并发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活动。
人员:向振华、毛勇、杨小明、肖小香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职责:
(1)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面试洽谈、人事代理、职业指导、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务输出管理和服务、档案托管、职业培训鉴定申请、技能培训与转移;
(2)就业岗位开发和信息收集、发布;
(3)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信息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4)承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年检、农民工监测、农民工权益维护、宣传服务等工作;
(5)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行管理;
(6)受理和组织调查有关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举报和投诉;
(7)负责农村低保及社会救助,经济性社会捐资管理工作;
(8)负责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发放和管理合作医疗证,协助定点合作医疗机构审核、报销医疗费用;
(9)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合作医疗等相关宣传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刘芳芳
联系电话:0745-75300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罗棋元
办公地址:湖南省洪江市茅渡乡茅渡村上码头组